6/11/2013

台灣稅制-年所得近千萬竟免繳稅

台灣稅制-年所得近千萬竟免繳稅

台灣因租稅制度不公,貧富差距持續擴大,導致稅制對縮小貧富差距的效果影響有限。

薪資所得占綜合所得總額74%

問題在哪?我國租稅公平問題屢遭質疑,受薪階級一毛錢的稅也跑不掉,一直是繳稅主力,有錢人卻有許多避稅管道或免稅所得。

根據2011年綜所稅申報資料,全國綜合所得總額約四.九八兆元,其中薪資所得約三.六七兆元,薪資所得占綜合所得總額約74%,其應納稅額占綜所稅總稅額也高達52%。

有錢人資本利得多課不到稅

不過,有錢人炒房的財產交易所得卻僅占綜合所得總額○.三六%,
炒股的證券交易所得更享有免稅優惠
有錢人的資本利得大多課不到稅或不用課稅。

由於租稅制度不公平,因此所得重分配的功能有限,加上有錢人有許多避稅管道,2011年有五十戶年所得超過二百萬元,卻完全不用繳納綜所稅,其中還有三戶年所得超過五百萬元、一戶年所得在七百萬元至一千萬元之間

財稅官員表示,免稅大戶申報綜合所得稅時,都選擇「列舉扣除額」,然後利用「捐贈」等各類扣除額,達到節稅的目的,因為捐贈給政府機關可以百分之百抵稅,不少有錢人就以低價高報「實物捐贈」的方式規避稅負;但近幾年財政部積極防堵各種避稅管道,包括「捐地節稅」、「捐股票節稅」等,免繳稅的有錢人已經大幅減少。

免稅大戶利用各類扣除額節稅

財政部強調,為改善所得分配,已採取多項租稅措施,包括調高綜所稅扣除額及免稅額,調降綜所稅最低三級距的稅率等,都可以減輕受薪階級的負擔。

2011年6月起開徵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」,俗稱奢侈稅,就鎖定短期不動產交易課稅,就為抑制房市短期投機炒作。

台灣稅制-年所得近千萬竟免繳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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